3_21N

贱虫毒埃再创作争执的一个小想法

今天看到一个再创作者站在一个“创作者”的角度去讨论同人。心生感慨。首先这个角度是错的,基于现有角色去进行的再创作不构成创作,叫“再创作”,只有当作者是创作活动的唯一主创者时,进行的活动和产生的作品才能称之为创作,同人作品明显不符合这个条件。

这里是对何时文章的几点提问。我认为如果不合理地回答以下问题,这她转发的文章包括她自己写的文章都是不能够令人信服的。今天我在半个喙的文章下方也提了问题,但她的回答和她的文章有些冲突,但鉴于原作者不想讨论这件事情,我就写在自己这里自娱自乐。


1.什么是同人再创作的底线?


2.爱一个“纸片人”的表现形式只能有这几种吗?


3.如果不爱一个角色,是否不能为了热度针对这个角色进行创作?为什么?

4.OOC,即脱离角色的界限到底是什么?

5.角色不能够成为叙事主角吗?


6.蜘蛛侠的形象在漫画里一直是高大全吗?


7.如何看待漫画中对待死侍的血腥暴力行为?


8.先有角色再有cp,是如何推断出对cp或角色进行个人再创作是侮辱了角色,两者有何联系?


9.曲解式/夸张式的创作不可容忍吗?


10.一个人的精神支柱是公众角色/形象/人物时,如何处理他人的不喜欢?


最后令我大开眼界的是半个喙文章下面有人对于小众性癖者的回复,要知道你们现在在这里搞的同性恋文学,曾几何时在他人眼里也是小众性癖。足见其狭隘。

那么这个再创作者到底出了什么问题,一定要说,我认为是没有对暴力血腥内容进行足够的预警,反而对人进行诱导,导致因好奇点进去的人产生不适感,除此之外,这个作者没必要对角色进行道歉。如果这样就要对角色道歉,那么上了自己道德标杆的死侍,才是真正要对角色道歉的那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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